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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内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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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配置专任内部稽核主管并设置职务代理人及其所属稽核人员计数名,稽核所及之范围,包括本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涵盖所有营运活动之内部控制制度。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稽核计划执行 ,并视需要执行专案或覆核,以适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议。稽核室完成稽核后,皆出具稽核报告提报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外,并由稽核主管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议中报告执行状况及结果,以落实公司治理之精神。

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均依规定每年执行自行评估,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其自行评估结果经稽核室覆核后,汇总提请董事长作为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声明书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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